和平與永續發展目標(SDGs)

香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協會和平中心 (和平中心)奉行四項原則:和平、教育、多元性和可持續發展。每個原則都是獨特的,但它們環環緊扣。以下是四項原則的重點概念, 歡迎您花點時間閱讀!

和平

和平的五個概念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香港協會於2012 年的「和平計劃」中提出,包括心靈和平(Individual)、文化共融(Cultural)、社會和平(Social)、生態和平(ecological)和政治和平(Political)。

我們希望提供一個嶄新和有意義的角度,讓大眾理解和平背後的意思。我們的願景是推廣和平,而實現它們是全人類的目標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必須堅持和平的原則和信念,相信只有同心協力才能達至和平。和平中心的每一份子都熱愛和平,我們將堅守和平的理念,維繫和諧和團結。

教育

隨著氣候變化加劇,我們的地球變得越來越脆弱。長期的不平等、社會分裂和政治極端主義正把許多社會推向危機的邊緣。和平教育不僅能幫助我們應對不斷變化的世界,它還可以改變世界。和平教育無疑是實現和平的其中一個方法,它能把和平的種子播入每個人的腦海中。有見及此,我們舉辦了年度活動 —— 「教育的未來論壇」,邀請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就科技進步對教育的影響,及針對學生的未來所需的改革分享他們的想法,

多元性

多元性的定義是擁抱不同文化、經濟地位和政治背景的人,並尊重每個人獨一無二之處。和平中心邁向多樣性的第一步是提倡理性討論,及接納來自不同背景的人。

可持續發展

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在環境、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之間取得平衡,以維持現今一代和下一代的生活素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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